大豆色拉油 GB 7653-8702-6-26 大豆色拉油系指大豆毛油经脱胶、脱酸、脱色、脱蜡(脱脂)等工序加工精制而成的高级食用植物油。主要作凉拌油或作蛋黄酱、调味油的原料油。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大豆色拉油。 1 特征指标 折光指数():1.4730~1.4770 比重(20/4℃):0.9210~0.9250 碘价(gl/100g):123~142 皂化价(mgKOH/g):188~195 2 质量标准 透明度 澄清、透明 气液味 无味、口感好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133.4mm Y20 R2.0 水分及挥发物(%) ≤0.10 杂质(%) ≤0.05 酸价(mgKOH/g) ≤0.3 过氧化值(meq/kg) ≤10 冷冻试验(0℃冷藏5.5h以上) 澄清、透明 不皂化物(%) ≤1.0 烟点(℃) ≥220 3 卫生标准 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GB 2707~2763-81)执行。 4 内装量 不低于表示重量。 5 掺杂物 本品不得掺有其他油类。 6 检验方法 6.1 透明度:按GB 5525-85《植物油脂检验 透明度、色泽、气味、滋味鉴定法》执行。 6.2 气滋味:按GB 5525-85执行。 6.3 色泽:按GB5525-85执行。 6.4 水分及挥发物:按GB 5528-85《植物油脂检验 水分及挥发物测定法》执行。 6.5 杂质:按GB 5529-85《植物油脂检验 杂质测定法》执行。 6.6 酸价:按GB 5530-85《植物油脂检验 酸价测定法》执行。 6.7 过氧化值:按GB 5538-85《植物油脂检验 油脂酸败试验及过氧化值测定法》执行。 6.8 不皂化物: 6.8.1 乙醚:按GB 5535-85《植物油脂检验 不皂化物测定法》执行。 6.8.2 石油醚法:见附录A。 6.9 比重:按GB 5526-85《植物油脂检验 比重测定法》执行。 6.10 折光指数:按GB 5527-85《植物油脂检验 折光指数测定法》执行。 6.11 碘价:按GB 5532-85《植物油脂检验 碘价测定法》执行。 6.12 皂化价:按GB 5534-85《植物油脂检验 皂化价测定法》执行。 6.13 烟点:见附录B。 6.14 冷冻试验:见附录C。 7 包装、储存和运输 7.1 包装容器必须专用,清洁、干燥和密封,应符合卫生要求。容器上要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和重量。 7.2 应储存于低温、干燥和避光处。 7.3 运输要注意安全、防止渗漏、污染及标记脱落。 附录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由商业部粮油工业局归口。 本标准由商业部西安油脂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艳霞、鲍元奇、何洪钧、谢阶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1987-05-14批准 1987-12-01实施 | |
| 主办单位:华中粮食中心批发市场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梅苑小区120栋 联系电话:027-87121822转802 邮政编码:430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