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 豆 油 GB 1535-86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销售、调拨、储存、加工和出口的商品大豆油。

  1 技术要求

  大豆油必须具有下列特征:

  1.1 折光指数(20℃):1.4720一1.4770。

  1.2 比重(20/4℃):0.9180— 0.9250。 

   2.2 大豆油的国家牌价以二级为标准.

  2.3 各级大豆油中均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2.4 没有罗维朋比色计的地方,由省统一制订标准样品,对照检验。

  2.5 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检验方法

  大豆油样品的扦取和各项指标的检验,按照 GB 5490— 5539— 85《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执行。

  4 包装、运输和储存

  大豆油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级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主办单位:华中粮食中心批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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