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饲料用玉米GB/T 17890―1999



前 言   本标准参考了农业标准NY/T114―1989《饲料用玉米》,采纳国际、国内对玉米品质评价进技术。根据我国具体情况,选取容重、粗蛋白质、不完善粒作为饲料用玉米的分等级指标;以水分质、生霉粒作为限制性指标;要求色泽、气味正常。  本标准没有采用行业标准NY/T114-1989《饲料用玉米》中的粗灰分、粗纤维指标。  本标准中水分指标订为小于或等于14%。  本标准中抽样及色泽、气味、容重、不完善粒、杂质测定、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均统一由GB1353―1999《玉米》执行。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储备局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郑州粮院、吉林省饲料工业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科学研究所、湖南正虹集团饲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海鹏、杜荣、王卫国、姜懋武、黄晓赞、吴明夏。 饲料用玉米 GB/T17890―199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用玉米的定义、要求、抽样、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贮存、运输、加工、销售的商品饲料用玉米。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容重  玉米籽粒在单位容积内的质量,以克/升(g/L)表示。 3.2 不完善粒  不完善粒包括下列受到损伤但尚有饲用价值的玉米粒。 3.2.1 虫蚀粒  被虫蛀蚀,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2.2 病斑粒  粒面带有病斑,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2.3 破损粒  籽粒破损达到该籽粒体积五分之一(含)以上的籽粒。 3.2.4 生芽粒  芽或幼根突破表皮的颗粒。 3.2.5 生霉粒  粒面生霉的颗粒。 3.2.6 热损伤粒  受热后胚或胚乳已经显著变色和损伤的颗粒。 3.3 杂质  能通过直径3.0mm圆孔筛的物质;无饲用价值的玉米;玉米以外的其他物质。 3.4 粗蛋白质  饲料中含氮量乘以6.25。 4 要求 4.1 质量指标  饲料用玉米按容重、粗蛋白质、不完善粒分等级,其质量指标见表1。 表1 指标 等级 容重,g/L 粗蛋白质(干基),% 不完善粒,% 水分,% 杂质,% 色泽、气味 总量 其中生霉粒 1 ≥710 ≥10.0 ≤5.0 ≤2.0 ≤14.0 ≤1.0 正常 2 ≥685 ≥9.0 ≤6.5 3 ≥660 ≥8.0 ≤8.0 4.2 卫生检验和动植物检疫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5 抽样   抽样按照GB1353执行。 6 检验方法 6.1 粗蛋白质含量测定按照GB/T6432执行。 6.2 水分含量测定按照GB/T6435执行。 6.3 色泽、气味、容重、不完善粒、杂质测定按照GB1353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规则按照GB1353执行。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包装、运输和贮存按照GB1353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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