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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中央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公告(潜江直属库)

| 时间:2020-10-15 17:16| 字体大小:

 受中储粮潜江直属库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通过竞价方式采购中央储备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交易时间和方式

交易时间:2020101610:00

交易方式: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

二、竞价采购品种、数量、质量

采购品种:2020年产三等中晚籼稻(长粒型优质稻),数量2000吨。

质量指标:2020年生产,国标三等以上质量标准,入库粮食水分增扣量按国粮发[2010178号文件执行,即出糙率不低于75%;水分:以国标13.5%为基数,每超0.5%扣量1 %,超过15%不予收购;杂质:杂质整理合格后随车带走;黄粒米:0.2%以内;出米率:64%以上;谷外糙米:2%以内;食品卫生指标:食品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其中,重金属镉0.2mg/kg以内,黄曲霉毒素10μg/kg以内;色泽气味:正常。严禁掺杂陈粮,如出现新陈粮混装,买方有权拒收。由于卖方延期交货,或由于粮食品质等原因,给买方造成政策风险、法律风险、经济损失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赔偿;同时,买方可视情况终止合同,视同卖方违约。

                           

三、竞价交易规则

1、根据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制定的《在鄂中央储备轮换粮食竞价交易细则》和交易公告、交易合同、交易清单及相关文件执行。

2、竞价采购按照10/吨的价格阶梯递减方式向下竞价,价格为送到交货库区内的仓前价格(含税费及运费)。

四、竞价交易资格

1、大米加工及贸易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2、须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注册会员。

五、交割结算

1、交货时间:20201025日前。

2、交货地点:中储粮潜江直属库有限公司(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七里村三组特1号)买方指定仓前。数量以买方库区内电子磅核查数为准,质量以买方检验结果为准。若经检验达不到买方规定的入库质量要求,由卖方自行处理。卖方负责把不合格的粮食在1天内拉出买方库区,并承担延误中央储备粮入库时间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违约责任。

3、货款结算方式:货款实行“先货后款”原则,在入库期内按检验合格的到货进度付款。

六、保证金和手续费

卖方须预交保证金110/吨(含履约保证金100/吨和交易保证金10/吨),必须在20201016日交易前将保证金存入以下指定银行帐户,以取得参加本次竞价采购交易资格。

免收交易手续费。

中国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广埠屯支行

帐号:567757550111

大额支付行号:104521003326

农发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帐号:20342999900100000159471

系统外农发行行号:203521000027

七、履约要求

1、卖方须提供正式销货发票,发票开具方必须与成交方一致,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2、竞价成功后在线签订《交易合同》。

3、交易中心凭买卖双方提交的《交割确认单》退还保证金。

八、质量异议

入库质量检验以湖北中储粮粮油质监中心为准,如有质量异议,2个工作日内双方可全权委托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进行协调处理,质量异议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代垫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九、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直线电话:027-87840237

传真电话:027-87810050

十、买方联系方式

买方单位: 中储粮潜江直属库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晶   联系电话: 0728-6728260

附件:交易清单

 

 

                              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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