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粮油市场报记者从湖北省粮食局获悉,7月7日,襄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2018年襄阳市超标小麦临时收购处置实施办法》,启动2018年超标小麦临时收购处置工作,临时收购执行区域为襄阳市全辖区。收购执行时间为办法下发之日起至9月30日。
根据办法要求,襄阳市超标小麦共分为四类:第一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完善粒在20%以内的等外小麦;第二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符合猪类饲料卫生标准的小麦;第三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符合家禽及水产类饲料卫生标准的小麦;第四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饲料卫生标准,可用于非食用工业原料的小麦。
办法提出,襄阳市超标小麦临时收购分类参考价格为第一类:1800元/吨,第二类:1500元/吨,第三类:1400元/吨,第四类:1000元/吨。
另外,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四等和五等小麦,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
记者了解到,本次超标小麦临时收购工作由县级政府指定辖区内1家国有骨干粮食收储企业承贷,按照“一县一企,一企多点”的原则,承担临时收购任务。指定企业按照确定的分类质价标准,在收购时必须分别对小麦的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进行检验,必须分类分仓储存,食品安全超标小麦必须专仓储存。
(记者 周郸宁 通讯员 卫掌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