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北省储备粮油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采取基差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湖北省级储备玉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醒
基差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是指竞价参与方对销售标的基差底价进行竞价,销售基差标的中标方同时也是采购基差交易的卖方。交易双方同时签订销售、采购基差合同,确定购销关系。中标方在约定的点价时间内一次性或分批次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下达点价指令,明确点价数量与价格,销售、采购交易必须同时完成同等数量点价。点价成功后,经双方确认,签订地方储备粮销售、采购合同。双方须严格按照点价时间的先后顺序执行合同货物交割。
拟参与竞价的会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交易清单及《湖北省地方储备玉米基差购销双向竞价交易细则》等相关交易规(细)则,审慎评价市场和政策风险、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并自行承担参与竞价后相应的责任和风险。对本次基差购销双向竞价交易如有疑问,可向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咨询详情。
二、交易时间、方式
交易时间:2026年5月26日11:00
交易方式:通过基差购销双向竞价交易完成2026年度玉米轮换。先竞价成交玉米销售基差,再以约定价格成交玉米采购基差。销售与采购的数量相同,销售基差的中标方也是采购基差交易的卖方。
成交后60日(自然日)内,中标方需基于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主力合约收盘价完成点价,可分批点价(该仓最多不超过4次),每次应同时完成销售、采购点价,且价格一致、数量相同,每次数量均不低于1200吨,逾期未完成点价视同中标方违约。委托方于中标方点价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
参加网上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网址http://www.grainmarket.com.cn,选择“湖北市场”,请于11:00进入“湖北省基差购销双向竞价销售交易专场”。成交后,中标方再于11:15进入“湖北省基差购销双向竞价采购交易专场”交易。
交易资格:
参加交易企业应是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注册会员且在年审有效期内,应具备参与期货交易资质的国有企业。参加交易的买卖双方须按要求办理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会员注册、年审,办理密钥、CA证书等。
竞价方为交易平台注册并进入国粮局交易商购买名单内的国内粮食贸易、加工、用粮等企业。企业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履行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义务。
交易采取报名制,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交易报名”板块进行线上报名, 报名企业需向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提供可从事期货交易的证明(已开期货账户、上级组织或企业内部决策文件等),并提交报名表(附件一)发送至电子邮箱:whgjlsjyzxjyb@hblsj.gov.cn,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10:30。报名截止日期前同一标的拟参与交易的报名企业至少达到2家,否则交易取消,连续两次交易报名均不能达到交易条件时,不再限制报名参与交易的企业数量。
三、交易交割相关要求
交易品种:玉米
交易数量及价格:本次轮换交易销售2024年产玉米7200吨,同时采购2026年产玉米7200吨。销售基差竞价起拍价为120元/吨,向上竞价,每次竞价阶梯5元/吨,竞价最高者中标;采购基差约定价为200元/吨。最终销售、采购成交价格为基差成交价+期货点价价格。有30元/吨出库费用,由中标方支付给武汉国家稻米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稻米公司”),无水杂增扣量,出库以实际发货数量为准。
交货地点:轮出、轮入库点仓房均为稻米公司租仓库点长贸粮油(湖北)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天翔路2号)Q405号仓
出入库时间:销售付款期为本次交易点价后30日(自然日)内,出库期为本次交易点价后60日(自然日)内。采购入库时间为2026年12月10日前完成。且轮换架空期不超过5个月。
销售质量标准:以仓内实物为准,具体质量详见交易清单(附件二)。
采购质量标准: 2026年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生产的黄玉米,符合国标二等及以上,其中容重≥690g/L,水分≤13.5%,杂质≤1.0%,不完善粒≤6.0%,霉变粒≤2.0%,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其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g/kg,黄曲霉毒素≤1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50μg/kg,脂肪酸值≤45(KOH/干基)/(mg/100g),色泽气味正常,其他质量标准和食卫指标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若因特殊年景达不到前述质量要求,在确保达到湖北省省级储备粮入库标准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入库标准,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以公示的质量要求为准。
入库扣量标准: 入库玉米水分以13.5%为基础,每高0.1%扣量0.125%,水分超14.0%的不得入库。杂质通过两道清理筛现场清理后退回。出入库数量均以长贸粮油(湖北)有限公司库内电子磅秤计量为准。
委托方对入库车辆(船)按国家规定方法进行扦样检验,火车运输必须是敞顶箱装运,水运普通集装箱必须集改散后单车检验,无法进行标准方法扦样的装运方式拒收。中标方确保运输工具清洁、干燥、安全无污染。其他未尽事项不得与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中标方不得将转圈粮、陈粮和新陈互混的粮食销售给委托方入库,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
四、看样要求
看样时间:2026年5月22日至5月25日
销售质量以仓内实物为准,有意向竞价的会员,须提前实地查看标的物质量,自主确定是否购买。标的物成交后即视同了解并认可标的物质量,不得再对标的物质量提出异议。
五、交易规则及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制定的《湖北省地方储备玉米基差购销双向竞价交易细则》等执行。基差竞价销售和采购交易结束后,系统将根据交易标的数量、基差价格等信息生成销售基差和采购基差两笔电子合同,点价后按照基差成交价以及期货点价价格生成最终销售、采购合同。电子合同一经生成,即具有法律效力。
六、保证金、手续费及结算方式
本次交易采取动态保证金制度。交易前应缴纳保证金,标准为220元/吨(其中销售和采购各110元/吨,包括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履约过程中,大商所玉米当期主力合约期货合约收盘价与点价当日收盘价(基准价)相比,对于销售合同,每下跌达到5%时,中标方就已点价未付款数量追加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对于采购合同,每上涨达到5%时,中标方就已点价未交货数量追加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应在接到交易中心追加保证金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追加保证金汇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逾期未缴付追加保证金,视同中标方违约,没收中标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作为约定损失赔偿金,如前述约定损失赔偿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的实际损失,则中标方应当赔偿委托方的实际损失。如遇期货主力合约换月,则由双方核定换月价差,作为抵减追加保证金部分价差。
保证金不能冲抵货款,完成入库履约后交易中心凭双方提交的入库验收证明,向中标方退还保证金,若有追加保证金,则同步退回。若出现违约,则按交易规则扣除违约方保证金给守约方。
销售交易的验收确认及货款结算通过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交易的货款结算线下进行,收购资金由委托方委托稻米公司支付给中标方,货到入库支付入库货款的95%,整仓检验合格及中标方提供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付清余款。交易中心分别按销售和采购合同履约金额的0.8‰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
保证金请用系统绑定的银行汇款至以下银行:
收款单位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
账号:35150188000132701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20399990010100000284441
3、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0000010120100776238
4、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门支行
账号:32230188000888888
七、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交易部直线:027-87840237
委托方联系人:邓彦宇 联系电话:13296679470
1、《报名表》
2、《交易清单》
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6年5月22日